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更好支撑科技经费监管工作,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聚焦关键问题,组织开展专题战略研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战略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项目及内容
此次公开征集共设置2个项目。分别是:
(一)不同类型单位科研经费会计核算相关研究
(二)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违规问题发现及核实机制研究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二、申报资格
(一)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1年以上;
2.在申报项目相关领域具有较深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
3.原则上不接受联合申报;
4.诚信状况良好。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科研失信记录;
2.具有高级职称;
3.具备扎实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申报项目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具有组织开展相关研究的能力;
4.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在职人员;
5.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
6.申请人无监管中心资助的其他未结项项目。
三、申请方式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对外委托研究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式5份,含电子版光盘),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用文件袋密封,采取现场交付或通过邮政EMS邮寄方式提交。项目申报书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的,发至“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四处”,信封上请注明“申报战略研究项目”字样。申报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二)接受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公告期20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以邮寄方式寄送的,以发出日期为准。
四、项目单位遴选及管理
(一)单位遴选:根据监管中心相关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支持。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监管中心签订项目合同书,监管中心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规定拨付经费,并对项目进行管理。
(二)成果要求:根据项目合同书约定提供相关成果。项目研究成果及其知识产权归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所有。
(三)项目执行期及经费:项目执行期和经费按任务合同书约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588876;010-68582250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7层,100038
附件2: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对外委托研究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