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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6-09-13    来源:业务三处     作者:成伟


关于报送
2016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的通知

国科资发(便)函[2016]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科技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掌握地方财政科技投入与地方科技经费管理政策的落实情况,现开展2016年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的财政科技经费有关情况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2016年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的财政科技经费统计表

1.《2016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统计表》(详见附件1)仅填报本级数据,暂不汇总地市、县级数据。

2. 统计表内容由两张表组成,具体填报范围为:

统计表(一)“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统计表—部门预算”,填列属于“206科学技术”科目及其他科目中科学技术支出的数据;

统计表(二)“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统计表—财政代编代列预算”,填列所有科目财政代编代列项目(即由本单位负责管理,但预算由财政部门代编代列,不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的)地方财政科技投入。

3. 报送统计表时,请同时提供相关编报说明,内容主要包括:(1)单位基本情况;(2)本单位归口管理的科技经费情况分析;(3)科技计划专项设置情况、主要支持方向及支持额度;(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4.  2016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报送工作委托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负责。请各单位通过统一发放的软件编制统计表和提交编报说明(下载地址:http://www.jgzx.org“通知通告”),并于2016年9月23日前将通过系统打印的统计表及编报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系统导出的电子数据(光盘)报送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二、提交地方开展科技投入及经费管理改革有关情况的报告

开展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国家改革发展全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及《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等文件相继发布,请各地结合文件要求,报送本地落实文件精神的相关举措情况,已经出台或预计出台的科技投入、科技经费管理等政策,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地方推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经费管理监督以调动科研积极性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2. 结合地方科技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情况。

3. 督导项目承担单位落实50号文等文件、完善内部管理有关情况,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科学合理管理使用地方科技经费的情况。

4. 当前地方科技投入及科技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地方科技经费管理情况报告》(详见附件2)以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的形式,2016年9月23日前一并报送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刘予琼010-68588723(传真)

            010-68588747  

          技术支持:010-84263636转1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706室

   编:100038

   件:1.2016年地方财政科技投入统计表

         2.地方科技经费管理情况报告     

 

                   科学技术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

                           2016 9 12 
  

地方财政投入统计系统软件下载地址

http://www.nstf.org.cn/Download/software/DFTJ20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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